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章 行政管理
索引号 行政管理 004
第二节
印章管理
主题
版本号
生效日
期
修改日期
编制单位
核准者
1
2002/4/
1
用章管理
作废日期
作废执行
人
用章管理
1
范围
适用于公司印章、党委印章及分公司、部门专用章的使用
2
控制目标
2.1 确保公司印章的使用符合用章规范
3
主要控制点
3.1 相关部门经理审批用章申请
3.2 办公室主任或公司经理层审批部门签批的用章申请
4
特定政策
4.1 有特殊任务需将印章带到外地使用时,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司行政
印章由总经理签批,董事会印章由董事长签批,公司党委印章由公司党委书记签
批
4.2 经济担保合同用章,必须以董事会决议通知或会议原始纪录为凭证
4.3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业务行为必须使用专用章,行政行为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公章。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一切经济合同、协议等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不得以
其他印章替代
4.4 集团公司内部二级机构的公章,只在集团公司内部使用,不得代表集团公司对外
使用,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对外使用的,须报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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