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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章 行政管理

索引号 行政管理 004

第二节

印章管理

主题

版本号

生效日

修改日期

编制单位

核准者

1

2002/4/

1

用章管理

作废日期

作废执行

用章管理

1

范围

适用于公司印章、党委印章及分公司、部门专用章的使用

2

控制目标

2.1 确保公司印章的使用符合用章规范

3

主要控制点

3.1 相关部门经理审批用章申请

3.2 办公室主任或公司经理层审批部门签批的用章申请

4

特定政策

4.1 有特殊任务需将印章带到外地使用时,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司行政

印章由总经理签批,董事会印章由董事长签批,公司党委印章由公司党委书记签

4.2 经济担保合同用章,必须以董事会决议通知或会议原始纪录为凭证

4.3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业务行为必须使用专用章,行政行为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公章。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一切经济合同、协议等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不得以

其他印章替代

4.4 集团公司内部二级机构的公章,只在集团公司内部使用,不得代表集团公司对外

使用,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对外使用的,须报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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