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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 润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轨 道 交 通

TJ2107标 项 目 经 理 部 文 件

宏建甬轨道〔2011〕1 号

出勤考核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考勤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轨道 TJ2107 标段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第2章

出勤细则

一、工作时间:上午 7:30——11:30;下午 13:00——17:30;夜班时间根

据项目部部门情况而定。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不无故缺勤。

二、签到:项目部人员实行打卡制度,所有出勤人员每天保证两次考勤记录。

三、轮休:项目部管理人员每两周可申请轮休 1~2 天,员工申请轮休需得到部

门主管同意,填写申请单,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4、 迟到:每天上午 7:30 之前完成打卡上班,7:30 以后上班算迟到,一小

时后到办公室视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视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安排以

项目部通知为准。

5、 旷工:扣除当日工资。

6、 请假:员工若有事不能当日上班,请假一天以内的,应在前一天内向本科

室负责人请假,并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两天以上的(含两天),需由

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同意。

7、

出差:员工因公需要出差时,填写 出差申请表 ,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的情况下,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3章 考勤统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考勤分外,超过的天数按时日扣除薪水:

1、 全年累计迟到达到 10 次者(包括 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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