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省 建 设 监 理 协 会
晋建监协[2012]12 号
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两专业国家注册监
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考虑到年底省级监理工程师教育任务较重的情况,为不影响明年年
初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续期注册的实际,科学安排工作,根据原建设
部建筑市场司建市监函[2006]62 号《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
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具体要求。经
研究,定于 2012 年 6 月中旬在太原两期举办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
程两个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课时为 96 学
时(必修课 48 学时、选修课 48 学时,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的课程)。
一、培训对象
2013 年底前需续期注册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今年 4 月报名交费,未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的学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内容
采用国家统一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讲授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