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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省 建 设 监 理 协 会

 
  

晋建监协[2012]12 号

 

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两专业国家注册监

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考虑到年底省级监理工程师教育任务较重的情况,为不影响明年年

初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续期注册的实际,科学安排工作,根据原建设

部建筑市场司建市监函[2006]62 号《关于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

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具体要求。经

研究,定于 2012 年 月中旬在太原两期举办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

程两个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课时为 96 学

时(必修课 48 学时、选修课 48 学时,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的课程)。

    一、培训对象

    2013 年底前需续期注册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今年 4 月报名交费,未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的学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内容

  采用国家统一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讲授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