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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2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gxdrc.gov.cn 2012-03-31

 

 来源:

 

自治区物价局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 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

, 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有

序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计价格〔

1999 〕 2255 号 ) 有关规定

,

经研究

, 现就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服务机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

, 从事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 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 概算编制、工程预

( 结 ) 算标底编制及

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中没有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 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 由服务机构根据服务成本等情况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全区最高限价标准。各地服务机构实施收费前应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 由同级

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

, 在自治区规定的最高限价标准内核定当地最高限价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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