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公路发[2003]249 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
理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 一手抓好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 经济建
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努力保持经济
”
的稳定发展,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的指示精神,进
一步落实 2003 年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部拟对今
年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稽查工作。这次稽查由部领导或有关司局领导带队,部公路、
规划、财务、审计、纪检和质监总站等司局派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稽查内容
1、各省公路建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分述重点、路网改造、农村公路)、工程进展情况
和部《关于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完成公路建设目标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79 号)的
贯彻情况。
2、消除非典型肺炎对公路建设的影响,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具体办法、措施,以及
加快在建公路项目的计划、资金、人力、设备安排情况。
3、
《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03〕191 号)的落
实情况。
4、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特
别是招投标、分包、设计变更等环节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5、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反腐
败和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组织方式
本次稽查工作采取各省(区、直辖市)自查和部稽查组重点抽查的方式。
1、各单位自查。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按照稽查内容对省内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检
查,并写出检查报告,于 8 月 20
日前报部(公路司)。
2、部稽查组重点抽查。由部稽查组对部分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汇报、
查看项目合同段施工现场、随机抽检建设过程内业资料等方式进行。部稽查组工作时间初
定于六月下旬至七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部稽查组工作方式
1
、听取各省(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公路建设情况汇报。
2
、召开建设项目法人、质量监督、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座谈会。
3、随机抽检建设过程内业资料,如基本建设程序、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
金使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等情况。
4
、稽查组与各省(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交换意见。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此次公路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取得实
效,以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今年公路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