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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 业务的发展及其对我国行业监管的影响

  OTT(Over The Top of Internet)的概念有些抽象,但很多与 OTT 相关的事实就在

眼前。12 年前,我刚进电信公司参加工作,那时候互联网接入业务还很抢手,公司认定

这块市场早晚都是我们的 。现在移动互联网也相当热,但几年前,美国苹果公司的一句

话惊醒了梦中人:所谓电信运营商的 iPhone 用户,其实是苹果公司的用户。运营商只是

充当了 iPhone 数据流量的管道,真正从内容和应用中获利的则是苹果公司。其实还有大

批类似的公司,如 Google、Skype、腾讯、亚马逊、Netflix 等等,他们共同的特征是利用

传统运营商的通信管道,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内容和应用服务,而无需像以前那样必须

捆绑运营商的业务平台或代收费渠道,这就是 OTT 的基本业务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当

前很多重量级的互联网公司和创新型小公司都属于这一范畴,包括 Facebook、阿里巴巴、

百度、新浪、网易、搜狐、米聊等等旧佬新贵。

  OTT 模式正在颠覆传统业务堡垒  OTT 业务迅猛崛起的背景是信息系统技术构

架 IP 化,业务市场开放化,简而言之就是业务和网络分离。在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

潮流冲击下,传统电信、广电运营商依赖于业务与网络捆绑而构筑的堡垒正在趋于瓦解 。

OTT 已经覆盖了话音、数据和图像三大基础通信业务市场,尤其是当前视频领域发展最

为迅猛,而长期相对封闭的电视市场已经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潜力,成为目前 OTT 业务创

新最活跃、增长最快的领域。大批融合创新型企业畅享宽带红利,在内容与应用为王的时
代背景下迅速发展壮大。据统计,全球仅 OTT 电视市场(含广告、付费电视、硬件销售)
的业务规模就超过 5000 亿美元,到 2016 年将会有 40 亿以上家庭用户使用 OTT 业务。

  OTT

业务对电信行业的影响是运营商被加速管道化, 增量不增收 的趋势愈加明显。

更严重的是 OTT 开放业务对传统业务有可能形成同质替代竞争,这会从根基上动摇某些

原先十分巩固的业务体系。例如,基于互联网的 VoIP 对传统话音业务的替代已经冲击到

了管制政策底线;近乎免费的米聊、微信等类 KiK 业务对传统短信业务的替代效应,使得

国内长期高歌猛进的短信业务营收量迅速见顶回落。

  而 OTT 业务对传统广电行业的影响也是颠覆性的。其一,我国广电行业面临的首要

问题是网络视听新媒体对电视主流宣传阵地的分流和冲击。例如,作为当前发展热点的互
联网电视(OTT TV)既具有很强的产业属性,又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但市场调研
显示当前传统电视作为主流媒体已经覆盖不到主流人群。电视人群中 15~35 岁(这部分

群体是社会上消费的主体)占 35.4%;而网络视频人群中 15~35 岁的超过 70%。因此

广电行业承受的发展压力是:电信要钱,互联网要命。其二,广电的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挤
压。尽管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整体上仍处于大发展时期,但互联网电视等新业态的发展更
快,新媒体抢占了传统媒体的市场空间,涉及网络接入、内容提供和增值业务等等。尼尔

森 2012 年 9 月的报告显示,全美大约有 500 万家庭不再通过天线、有线或卫星收看电

视节目,但其中有四分之三仍在继续使用电视机收看 Netflix 等 OTT 视频服务。截止

2012 年 7 月,我国国内仅华数传媒确认的集成互联网电视终端(一体机及机顶盒)已

达 2000 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