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
宣贯讲座开班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升监理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监理现场工作质量,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评价标准的内容,省住建厅下发了苏建建管函〔2012〕1 号文件,要求在省内监理企业的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中进行宣贯。宣贯会由省监理协会与各市监理协会联合承办,目前已在南京市和常州市分别开班,其余各市将于近期内陆续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