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办结案件 12101 宗,其中仲裁调解案件 3251
宗,仲裁裁决案件 8850 宗,分别是去年同期的 3 倍、3.4 倍和 2.9
倍。 本报记者苏仕日
摄
本报讯 (记者/
谭志红 刘进)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团与东莞部分企业进行了座谈,
听取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时遇到的困难。据反映,此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成倍增加,
员工调动变得困难,社保纠纷也有所增多。
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多
副市长李小梅向视察团汇报时表示,由于部分企业前期用工不规范情况比较突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矛盾集中爆发,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
“
”
历史性欠账 买单 ,要求企业补发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金、参加社保或支付社保待遇的
争议大幅上升。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庭办结案件 12101 宗,其中仲裁调解案件
3251 宗、仲裁裁决案件 8850 宗,分别是去年同期的 3 倍、3.4 倍和 2.9 倍。而在劳资信
访方面,全市劳动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 28895 批 45691 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25%和 47%,其中集体来访 2059 批 45691 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41%和
82%。
南城新科磁电制品厂表示,今年以来,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仅涉及劳动
仲裁、诉讼的案件就有 6 宗,几乎是去年全年的一倍。
《劳动合同法》还导致企业用工成本有所上升。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管理要求更高,
许多企业反映用工成本平均提高了 20%左右。
员工岗位调动变得困难
一些企业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岗位调动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