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大纲
1、名字定义
1.1 监理: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的监督管理。
1.2 三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1.3 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1.4 一协调: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5
“
”
全过程:指 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保修 。
1.6
“
”
全方位:指 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
1.7 服务: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履行的服务。
1.8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指委托监理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充许
的受让人。
1.9 监理单位:指具有相应资质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监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
法继承人和充许的受让人。
1.10 W 点(Witness Point):见证点
1.11 H 点:(Hold.Point):停工待检点。
1.12 S 点:(Stand.Point):旁站点。
2、监理依据
2.1 电力部电建[1955]410 号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2 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2.3 国家[1998]710 号《国家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1998
年版)》。
2.4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加强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文件及项目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