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函[2005]84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
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发展的实际情况,经
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
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十日
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
序号项目名称制订
修订主要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起止
年限进度要求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住宅建筑规范(暂定名)制订适用于城镇住宅建筑(包括综合建筑的住宅)的建
设、使用、维护管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
火、使用与维护等技术要求。建设部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公安部消防局 2004.12~2005.062005.02
征求意见稿
2005.04
送审稿
2005.06
报批稿
2.城镇燃气规范(暂定名)制订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设备
管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
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必须强制执行的条文。建设部主编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