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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函[2005]84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
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发展的实际情况,经
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

 

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十日
 
 

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

 

 

  序号项目名称制订

 

  修订主要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起止

 

  年限进度要求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住宅建筑规范(暂定名)制订适用于城镇住宅建筑(包括综合建筑的住宅)的建
设、使用、维护管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

 

火、使用与维护等技术要求。建设部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公安部消防局 2004.12~2005.062005.02

 

征求意见稿

  2005.04

 

送审稿

  2005.06

 

报批稿

  2.城镇燃气规范(暂定名)制订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设备
管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

 

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必须强制执行的条文。建设部主编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北京燃气集团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