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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学历,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文档简介:《劳动法》第 18 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采用假学历欺
诈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

1.

泰有才大专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看到一家许多计算机公司

都招聘硕士学历研究生,就伪造了一张某名牌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2007 年
5 月份凭该证书应聘到一家计算机公司。双方签订了 2 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
1 万元,试用期 1 个月。开始工作后,泰有才立即发现根本无法胜任公司的工
作,便以自己刚进入公司

 

,需要一个熟悉过程为由,请求公司先给自己安排

一个简单的工作,公司领导欣然同意。但一个月后,公司发现泰有才连许多最
基础的工作也做不好,便开始对他的学历产生了怀疑。经与查证,证明学历证
书是伪造的。于是,公司与泰有才解除了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泰有才认为自己虽然有过错,但公司仍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双方协商未果,
泰有才寻求法律的帮助。

【问题】泰有才伪造学历,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义贤律师解答】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

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

当 如 实 告 知 劳 动 者 工 作 内 容 、

( 分 享 更 多 劳 动 法 资 料 , 请 发 送 邮 件 至

yixianhr@yixia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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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

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
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
如实的说明自己的情况是劳动者的义务。根据《劳动法》第 18 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
动合同,泰有才采用假学历欺诈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法》第 18

条规定,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

力 ,所以泰有才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对双方就是无效的,
对双发都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与否的问题。至于双方的工资
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01 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解释》第 14 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
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