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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规范下电梯轿厢超面积相关问题探讨

电梯轿厢面积控制是对电梯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保障,但随着新的《电梯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实施。笔者
就现电梯监督检验过程中,对电梯超面积情况的相关问题进行下分析。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真正实现了电梯监督检验这一程序,此规范前检验机构只能在电梯安装完成后
现场检验时发现问题,再由制造单位提供设计说明和其他补充条件,现在在
安装前就可以从曳引钢丝绳安全系数,曳引能力校验,制动器校验,轿架受
力,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以及安全钳和缓冲器选型方面来进行校核验证,及对
使用单位的规范合理使用要求,从而保证载货电梯的安全运行。

对 GB7588-200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002)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

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几个标准与规程进行比较分
析,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对超面积电梯的控制要求也越来越加严格了。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中规定:

4.6 轿厢面积(C)中,
(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表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

以下条件:

——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

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 ,

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的书面材料;

——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8.9 静态曳引试验(A)中,
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 1.25

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非商用汽车
电梯,以 1.5 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 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
打滑现象。

对比 GB7588-200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002)做了以下减少了与改变:
a)电梯设计计算应考虑轿厢实际载重量达到了轿厢面积按标准规定所对

应的额定载重量的情况下,电梯各相关受力部件(如曳引钢丝绳及端接装置、
曳引轮轴、曳引机轮齿、制动器、轿厢及轿架等)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钢丝绳
与曳引轮之间不打滑,安全钳、缓冲器能满足使用要求;

b)轿厢的超载应由符合 14.2.5 要求的装置监控;
其指导思想是为了表明除使用单位确实为了运载质量轻体积大的货物外 ,

禁止电梯超面积情况的态度。

静态曳引试验,也由原来的需要 150%额定载荷做曳引静载检查变成了

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 1.25 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其目的是为
了使面积的超标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尽量避免超大面积的超标情况出现。

那么在超面积电梯监督检验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非商用汽车电梯,要特别注意其运用的场合。

” 

我们所谓的汽车电梯是指供运载 非商用汽车 使用的 电梯 。 GB7588-

2003 

中的 非商用汽车 是指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