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规程
1. 申请防 爆电梯 整机型 式试验 的单位 应提供 以下技 术文件 和资料 ,
型式试验机构应检查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1
使用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的种类的证明文件;
2
申请型式试验样机的防爆型式和防爆等级;
3
防爆电气部件(控制柜、电动机、门机、制动器线圈、本质安全电路、电话、电风扇、照明灯具、
电磁阀、电源插座、报警装置、监控装置等)防爆合格证的副本;
4
需要时,应提供所用电缆的阻燃试验报告副本;
5
对无法进行防爆试验,不能取得防爆合格证的部件,应提供所采取的防爆措施的说明或计
算(如载有 125%额定载荷的轿厢以额定速度下行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情况下曳引钢
丝绳和曳引轮摩擦能量的计算、层门和轿门门扇采取的防爆措施及撞击能量的计算、导靴采取
的防爆措施及摩擦能量的计算、限速器和安全钳动作时摩擦能量的计算等);
6
采取的所有防止火花和静电措施的说明及必要的材质证明文件,防爆液压电梯还应
提供液压油牌号、型号和理化性能指标;
7
限速器和安全钳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和报告,该试验应在限速器和安全钳采取了防
爆措施后再进行,并且在证书或报告中应有对防爆措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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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资料与普通曳引式电梯或液压电梯相同。
附录 1:
防 爆 电 梯 型 式 试 验 检 验 内 容 要 求 与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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