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绳头组合型式试验细则
一、 概述
1、制造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申请单位)应填写型式试验申请书,
并提交给经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
2、试验样品的选送应由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商定。
3、申请单位可以派人参加型式试验。
4、型式试验必备的仪器设备:
a、万能试验机;
b、或采用能够达到与上述仪器设备同样功能的仪器设备。
5、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说明下列内容的文件资料:
⑴、申请单位和制造单位信息:
a、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b、制造单位名称、地址。
⑵、证书、随机资料和设计制造参数:
a、绳头组合的型号规格,绳头组合使用钢丝绳的类型、结构和
直径及最小破断负荷;
b、钢丝绳最小破断力证明;
c、绳头组合材料、结构、尺寸和配合公差的装配详图;
⑶、检验单位要求的其它补充资料。
6、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试验样品:
应提供试验单位指定长度的与钢丝绳连接成一体的两个绳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