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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绳头组合型式试验细则

 

一、 概述

1、制造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申请单位)应填写型式试验申请书,

并提交给经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

2、试验样品的选送应由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商定。

3、申请单位可以派人参加型式试验。

4、型式试验必备的仪器设备:

a、万能试验机;

b、或采用能够达到与上述仪器设备同样功能的仪器设备。

5、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说明下列内容的文件资料:

⑴、申请单位和制造单位信息:

a、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b、制造单位名称、地址。

⑵、证书、随机资料和设计制造参数:

a、绳头组合的型号规格,绳头组合使用钢丝绳的类型、结构和

 

直径及最小破断负荷;

b、钢丝绳最小破断力证明;

c、绳头组合材料、结构、尺寸和配合公差的装配详图;

⑶、检验单位要求的其它补充资料。

6、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试验样品:

应提供试验单位指定长度的与钢丝绳连接成一体的两个绳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