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化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水质化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
查机构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2、水质化验工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各
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水质化验工应熟悉本地水源情况及锅炉水处理系统的工作原理
和装备的技术性能;应配合有关人员对水质进行定期检验,检查
与评价水处理效果。
4、按规定妥善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和试剂。
5、化验工作所需的量具、仪表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备好适用的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洗涤,保
证其清洁无污染。
2、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备齐所需的化学药品和试剂,并认真检
查其成份、浓度、纯度等级、有效期等,品质参数应符合规定。
3、备齐并检查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量具等,应标定合格,保证其
准确可靠性。
三、操作
1、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水样冲
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样,采后迅速将瓶盖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