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产品收费标准
注:浙价服〔2009〕172 号文件规定,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至 2010 年 7 月 1 日,测绘机构为
企业提供定线放样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
〈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 号)规定的标准降低 30%。
雷击风险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浙价服〔2008〕267 号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收费标准
备 注
单位
1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
和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
检测
每个检测
点
检测点高度 15 米以下的 100
元,每增高 5 米,每个检测
点加收 5 元。
1-4 项包含 SPD 安装检
查,不含 SPD 的性能测
试,SPD 性能测试按第
5 项执行;对于无法用
建筑面积计量的特殊建
构筑物(如油气站、化
工、管线设施等)跟踪
检测费可按检测点计费。
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防静电
接地)装置定期检测
实用面积
每平方米
100 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
100 元,超过 100 平方米部
分按每平方米 50 元计收,
不含空间电磁环境检测评估
费。
3
新、改、扩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
跟踪检测(不含电气设备等电位
接地检测)
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三类建构筑物 0.8 元,一、二
类建构筑物加 30%。
4
新、改、扩建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
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施工
跟踪检测
项
按防雷装置总造价的 5%计
收。
5
SPD
压敏电压(启动电
压)、漏电流
片
120 元
分电源、信号(含天
馈)两大类。
性能测试
标称电流、残压
800 元
6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
置设计技术评价
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三类建构筑物 0.15 元,一、
二类建构筑物加 30%。
无法用建筑面积计量的
特殊建构筑物可以按占
地区域面积计费。
7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
磁脉冲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项
按防雷装置工程总造价的
2%计收
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空间电磁环境
检测评估
次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