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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估价操作行为,及时做好
估价资料整理归档,方便内部和外部审核,并且防范风险或解决有关估价争
议,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
订如下评估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一、估价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工作原则
  在加强房地产估价资料归档管理中,应遵循下述工作原则:
1、及时性原则
估价人员在出具估价报告后的 3 天内,及时将一切必要的资料整理归档,避
免出错或丢失资料。
2、真实性原则
估价项目档案具有依据凭证作用,必须强调归档资料的原始、合法和真实性。
3、完整性原则
估价项目档案应涵盖全部估价活动,具有较好的完整性,以确保对整个估价
活动过程的可追溯性。
4、可操作性原则
估价项目资料应便于整理归档,切忌过于繁琐和盲目求全;应便于查找保管,
并满足保密的要求;应便于开发利用。
二、估价资料管理措施
1、评估报告的台帐建立
要建立格式和内容一致的估价报告微机登记台帐和书面登记台帐,摘录各份
估价报告的项目名称、委托人、评估项目、项目规模、估价时点、估价结果等事项,
其栏目要与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中的“估价项目基本情况”内容保持一致,
以减少上报信用档案的工作量。估价报告的台帐建立,应自接受委托时开始逐
项登记。
2、明确归档估价资料的内容
估价报告的归档备案
估价报告交付后,应及时归档备案,并采用微机存档和书面存档两种方式。
1)   微机存档的估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b)    《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c)      现场勘察数码照片。

    2)    书面存档的估价报告,下列资料必须完善:
        a)    《房地产估价委托书》;
        b)    《房地产估价报告》(必须附有技术报告):
        c)    《房地产估价现场勘察表》;
        d)    《房地产估价收费通知单》存根联;
        e)      房地产估价《业务流程单》;
        f)    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权证资料等附件。

有保存价值的一切必要资料都应整理归档。将应归档资料分为下述四类,并在
档案目录中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