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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 年第 57 号),2007 年注册咨询
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 2007 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
[2005] 983 号)和 2007 年第 57 号公告,针对各工程咨询单位和申请人关心并可能提
出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审查同意。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

1:工作单位变动,考试报名单位与现单位不一致,也不在同一省份,如何申

请初始注册?

  

:只要符合初始注册申请条件,可以将工作单位变动后的现单位作为新执业单位

申请初始注册。

  

问题

2:已经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今年不参加初始注册,以后能参加初始注册吗?

有什么影响?

  

:已经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暂时达不到初始注册条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

因今年不准备申请初始注册的,以后年份参加初始注册,只要提交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
教育证明并符合初始注册申请条件,即可申请初始注册,不会受到影响。

  

问题

3:执业资格证书丢失,能不能申请初始注册?如何补办?

  

:执业资格证书丢失的人员,可以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号码申请初始注册,以后

拿补办的执业资格证书领取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补办,需向原发证机关申请。

  

问题

4: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与就业的执业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会不会影响注册?

  

:983 号文对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与执业单位所在地是否一致没有明确要求。只要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聘用证明以及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会受到影
响。

  

问题

5:执业单位的任用(聘用)证明有什么具体要求?可否到工作单位以外的其

他单位申请注册?

  

:根据 注册管理办法 ,申请材料中要求 执业单位出具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用

(聘用)证明 ,其要点是:一、任用(聘用)期限必须一年以上;二、在生效期内;三、
证明材料是有效的。

  有效的证明材料有以下 2 种形式:1 “

、 劳动合同 的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2、

执业单位出具的任用(聘用)证明,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注册要求申请人的执业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即
“ ”“ ”

人 证 不能分离。执业单位在办理人员注册申请时,必须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

条规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能变相 挂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