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一、二级)

注册建筑师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

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

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 年 9 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

知》(建设〔1994〕第 598 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

会。1995 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 184 号令),1996 年建设部下

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 52 号令)。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

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棉花由人事部人事考试

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5 月份。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九个科目,具体是:

 

 《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

《建

筑结构》、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设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设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

图)》。其中,《场地设计(作图)》、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和《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

在图纸上作答;其余 6 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 4 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08:00 一 11:30 《建筑设计(知识)》

 

      13:30 一 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