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
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
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材料的采购活
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各工程施工项目经
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
的大宗材料。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
(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
行本办法。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
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
的管理。
第五条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
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
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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