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传媒奖章程》
第一条:大奖定义
中国建筑传媒奖是中国首个侧重建筑的社会评价、实现公民参与、体现公民视角,以
“
”
建筑的社会意义和人文关怀 为评奖标准的建筑奖。该奖项是中国首个将两岸三地的建筑
全面纳入评奖范围,评委对参赛作品实地考察后再评选的建筑奖。
“
”
该奖项由 南方都市报系 发起,《南方都市报》、
《南都周刊》主办,并联合《建筑师》、
《世界建筑》、
《时代建筑》、
《新建筑》、
《世界建筑导报》、
《Domus》国际中文版、
《住区》、ABBS
建筑论坛等国内主要建筑媒体共同举办。
第二条:大奖口号
“
” “
”
走向公民建筑 。 公民建筑 是指那些关心各种民生问题,如居住、社区、环境、公共空间
等,在设计中体现公共利益、倾注人文关怀,并积极探索高质量文化表现的建筑作品。
第三条:大奖宗旨
将内地、香港、台湾三地建筑纳入评选范围,通过独立的评审机制,从专业、社会和文化层
面,表彰两岸三地具有突出社会意义和人文关怀的优秀建筑作品。
该奖项设立的目的还在于,让生活中无所不在的建筑,得到公众应有的关注,并借此促
进建筑与社会的互动,推进公民空间建设和公民社会进程。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中国建筑传媒奖侧重建筑的社会评价,是以建筑的社会意义及人文关怀为评选标准的奖
项。该奖两年一届,下设杰出成就奖、最佳建筑奖、居住建筑特别奖、青年建筑师奖、建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