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计的多高层建筑对建筑场地的规定
(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按表 3-1 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2)建筑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为准。
(3)土层剪切波速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场地初步勘察阶段,对大面积的同一地质单元,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
应为控制性钻孔数量的 1/3 一 1/5,山间河谷地区可适量减少,但不宜少于 3 个;
2)在场地详细勘察阶段,对单幢建筑,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 2 个,
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的密集高层建筑群,侧量土层
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可适量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下不得少于一个;
3)对丁类建筑及层数不超过 10 层且高度不超过 30m 的丙类建筑,当无实测剪切波速时,
可根据岩土名称和性状,按表 3-2 划分土的类型,再利用当地经验在表 3-2 的剪切波速范
围内估计各土层的剪切波速。
(4)建筑场地夜盖层厚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大于 500m/g 的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2)当地面 5m 以下存在剪切波速大于相邻上层土剪切波速 2.5 倍的土层,且其下卧岩
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于 400m/g。时,可按地面至该土层顶面的距离确定
3)剪切波速大于 500m/s,的孤石、透镜体,应视同周围土层;
4)十层中的火山岩硬夹层,应视为刚体,其厚度应从覆盖土层中扣除。
(5)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v_θe=d_o`/i (3 一 1)
`i=∑_(i-1)^n``d_i`/`ν_δi` (3 一 2)
式中:`v_θe`—土层等效剪切波速( m/s);
do—计算深度(m),取覆盖层厚度和 2Dm 二者的较小值;
l—剪切波在地面至计算深度之间的传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