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边坡稳定性评价·一般规定
5.1.1 下列建筑边坡应进行稳定性评价:
1 选作建筑场地的自然斜坡;
2 由于开挖或填筑形成并需要进行稳定性验算的边坡;
3 施工期出现不利工况的边坡;
4 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的边坡。
5.1.2
边坡稳定性评价应在充分查明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上, 根据边坡岩土类型和结构 ,
综合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和刚体极限平衡计算法进行。
5.1.3
对土质较软、地面荷载较大、高度较大的边坡, 其坡脚地面抗隆起和抗渗流等稳定
性评价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