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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解】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小卢是上海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为同事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的过程
中遇到了一个问题,其同事马某(女)的户籍是在农村,小卢不知道同事马某能否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

案例评析:
    依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3、属于计划内生育;3、在按规定设置产
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所以依据《上海市城镇
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由于该公司的的职工马某不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故在产假期间马
某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专家提醒:
    各地区的生育保险规定大多是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及农
民工能否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并未作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