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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解】合同约定企业无需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还须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费吗?

合同约定企业无需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还须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某日资企业于2005年6月招用一名保安甲,当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除支付工资外,额
外再支付给其200元,公司就不再缴纳任何社会险费。2005年10月该保安因患病住院治疗,
总共花去医疗费7万元。出院后,保安甲要求企业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为其报销医疗
费。企业不同意,认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已经约定,由企业每月额外支付200元,企业
就不再承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而企业无须承担为肖小报销医疗费的责任。

案例评析:
    显然企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虽然双方之间签订合同时约定“企业方除支付公之外,
额外再支付200元,用人单位不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企业这种做法是违反我
国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一合同条款应当无效。理由有两点:
    1、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规定,外资企业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2、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基本医疗
保险的强制性决定的。
    所以某日资企业在与职工甲签订劳动合同实时约定由公司额外支付200元后,不再为
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规避我国法律的行为。因此由于企业未为甲缴纳社会保险费,
致使其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一方应担承担赔偿相关医疗费的责任。此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有规避国家法律的行为,可以依据《社会保
险费征缴交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对企业作出处罚决定。

专家提醒:
    2、用人单位应及时依据法律规定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若单位如果没有位职工缴
纳基本医疗保险致使职工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因此应承担支付相关
医疗费的责任。经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后,还会依据相关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决定,
反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
   2、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针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各地还作了特别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全国性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