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岗位职责
1、每次咨询客户后,需认真填写客户记录,描述每次洽谈大略,并做出
相应工作计划。(共累计两次检查记录未做,罚款 50 元)。
2、咨询后迅速完成标准设计方案,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2
个方案以上)、客厅或局部需要的手绘效果图以及对应参考图片(至少 10 张
以上)。时间:套房 1 天、复式 2 天、别墅 3 天(咨询次日计算时间,未能按时
完成,每迟一天罚款 50 元并停单两周)。
3、没有希望签单的业主,咨询后 2 天内上报到组长,组长需询问市场部
或相关人员此单来源及现场谈单情况。确认后备案,每月统一上交业务经理。
若出现有希望的单,设计师因故不尽力跟单者,一经确认停单一个月。
4、签单后的客户,设计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设计文本。时间为:
套房 3 天、复式 5 天、别墅 7 天(咨询次日计算时间),未能按时完成每迟一天
罚款 50 元并(特殊情况需组长审批)停单 2 周,若业主提出投诉,立即转单,
更换设计师。标准文本内容:(原文件内容不变)。
5、设计师出效果图和施工图时,需出示全部设计图、细节大样图、特殊处
需交待清楚。若只出部份草图、交待不清,施、效设计师均有权拒绝绘制。效果
图完成后,需由组长审核后,再让业主观看;施工图在让业主观看前,设计
师需认真、细致检查,尽量规避错误,并签字确认。此后本施工图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设计承担。
6、设计师每单工程施工过程中,至少下工地四次(开工交底一次,木工
进场一次,木工贴面板一次,退场一次)。如因设计师不下工地引起业主投诉,
每次当月扣罚 300 元。
7、方案设计不能擅自给予客户承诺优惠。如有因此事造成公司损失的,全
额负责。优惠需遵守公司统一要求。
8、已做好八成以上的成品一般不允许随心拆除,只能做稍许调整。如设计
失误原因,造成该项目亏损,赔偿方式为设计师 50%。
9、如发现设计师拿业主回扣而造成工地损失,客户投拆,严重损害公司
利益及形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100-500 元)。
10、因设计师在增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迟迟不能确定,造成工地停工,
导致工程监理及客户投诉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200 元/次)。
11、设计师私下给客户增加材料或工程项目没有填写增减单,影响公司报
价、使该工程款收不回,造成公司经济受损。设计师承担 100%赔偿。
12、业务部有业主在时,所有设计师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交谈举止,不可大
声喧哗,说笑,更不能大声谈论会影响业主签单的任何相关内容。若有发生每
次罚款 200 元。
2010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