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图
工作程序
工 作 内 容
责任人
招标人
招标办
招标人
招标办
招标办
招标办
招标办
第六步 答疑、踏勘现场
招标办
第七步 编制标底
招标人
监察局
投标人
招标办
第九步 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十步 开标、评标
监督管理部
门
第一步 招标申请,确定
招标方式
审查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审查资金来
源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填写招标申请
表。
第二步 业主自行招标备
案或委托代理招标
自行招标应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办审
查是否符合条件,若条件不符合应委托
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
第三步 发布招标公告,
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
邀请书
公开招标的应发布招标公告,领取填
写招标公告表,报招标办备案后上传至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公告中载明资
格预审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邀请招标的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
机构
第四步 接收投标报名,
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
标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
通知书
接收投标人报名,在招标公告报名时间
结束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后
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发放资格
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资格
预审结果报招标办备案。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
机构
第五步 编制、发放招标
文件
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至停止出售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开
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
式、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
等;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
机构
包括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现场踏
勘提出的疑问解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
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
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
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
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国有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招标工程编标前
到市监察局备案。
第八步 编制、提交投标
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技术标,并
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
件少于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
开标当天,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5名评
委专家与业主评委2名组成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
机构
监察局、招
标办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地点,评标过程在严
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
机构
监察局、检
察院、工商
局、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