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建筑工程招标制度的改进
摘 要: 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两种主要的招标形式,从几个不同角度对比分析了
有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优缺点,并对如何完善这两种招标形式提出一些建
议,以期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有效的实施。
关键词: 招标,有标底,无标底
工程招标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活动,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尽管我国出
台了《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但在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并没有严格按照招
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投标工作中随意性大、公平公正性差,缺少统一标准、暗箱
操作相对严重,行政干预较大、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现行招
标主要是有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有标底投标是指首先由业主或其委托的有
资格的咨询机构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和行业预算定额,预先编制一个施工
预算作为标底,然后在评标时,将标底作为评标基准价或标底加权得到的复合标
底作为评标基准价,并据此对多个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的一种招标方法。无
标底招标是指在业主招标的过程中不设标底或者即使设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
准,业主只需提出一个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即可的一种招标方式[1]。
1 对比分析两种招标形式
1.1 工程质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标底招标体现出了它的优点,它能照顾到施工单位的
利益,使施工建立在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可充分保证工程质量。对一个工程项目
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保证工程的质量,招标单位在招标前,组织人员根据当前
的定额编制出工程的大致投资,依此作为招标的标底,每个投标单位也都根据国
家的定额,并结合自己企业的实力和管理水平,在实现一定利润的基础上提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