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专业技术标准
第一节 采矿设计规范
一 原则规定
第
一条 采矿设计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矿山持续生产的
关键环节。所有采掘工程必须有完整的设计,一切采矿设计都必须认真贯彻
执行矿山的各项技术政策和采掘充技术原则,正确选择设计方案和各项技术
参数。
第
二条 地下开采的采矿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冶金矿山安全
规程》。
二 采矿设计分类
第
三条 按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管理范围,对采矿设计进行如下分类。
一
类型设计:
(
1)采矿总体设计;
(
2)新采矿方法设计;
(
3)开发新坑口(含井巷工程)设计;
(
4)重大的采矿技措、安措工程设计;
(
5)系统性的矿井通风、排水、运输、提升、充填等设计;
(
6)省级和省级以上采矿科研项目设计。
二
类型设计:
(
1)局部性采矿开拓设计(如中段开拓、硐室工程、井筒延深、井底车场等);
(
2)矿块开采设计及采空区处理设计;
(
3)矿柱回采设计;
(
4)局部性修改和补充设计;
(
5)一般的采矿技措、安措等工程设计。
三 设计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