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矿专业技术标准
第一节 采矿设计规范
一 原则规定
第一条 采矿设计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保证矿山持续生产的关键环节。所有采掘工程必须有完整的设
计,一切采矿设计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山的各项技术政策和采
掘充技术原则,正确选择设计方案和各项技术参数。
第二条 地下开采的采矿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措施。认真
执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
二 采矿设计分类
第三条 按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管理范围,对采矿设
计进行如下分类。
一类型设计:
(1)采矿总体设计;
(2)新采矿方法设计;
(3)开发新坑口(含井巷工程)设计;
(4)重大的采矿技措、安措工程设计;
(5)系统性的矿井通风、排水、运输、提升、充填等设计;
(6)省级和省级以上采矿科研项目设计。
二类型设计:
(1)局部性采矿开拓设计(如中段开拓、硐室工程、井筒延深、
井底车场等);
(2)矿块开采设计及采空区处理设计;
(3)矿柱回采设计;
(4)局部性修改和补充设计;
(5)一般的采矿技措、安措等工程设计。
三 设计基础资料
第四条 提供给采矿设计的基础资料,均应按规定经过有关
部门审查签字,方可作为设计依据。
第五条 一类型设计所需地质资料
(一)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书及附图、附件。
(二)地质部门提供的详查评价报告书或储量计算说明书及
其附图、附件。
(三)矿山地测部门提供的有关文字资料及图件,包括:
(1)矿床地质说明书,储量计算说明书,分矿体列出矿体规
模、产状、矿石类型、矿石与围岩的物理机械性质、主要断裂构
造,探采对比说明书,远景储量预计说明,开采现状说明或闭坑
报告书等;
(2)矿体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1:200-1:1000);
(3)储量计算剖面图(1:200-1:1000);
(4)重点勘探线剖面图(1:2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