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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矿专业技术标准 

 

第一节  采矿设计规范 

 

一  原则规定 

第一条  采矿设计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保证矿山持续生产的关键环节。所有采掘工程必须有完整的设
计,一切采矿设计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山的各项技术政策和采
掘充技术原则,正确选择设计方案和各项技术参数。 

第二条  地下开采的采矿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安全措施。认真

执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 

二  采矿设计分类 

第三条  按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管理范围,对采矿设

计进行如下分类。 

一类型设计: 
(1)采矿总体设计; 
(2)新采矿方法设计; 
(3)开发新坑口(含井巷工程)设计; 
(4)重大的采矿技措、安措工程设计; 
(5)系统性的矿井通风、排水、运输、提升、充填等设计; 
(6)省级和省级以上采矿科研项目设计。 
二类型设计: 
(1)局部性采矿开拓设计(如中段开拓、硐室工程、井筒延深、

井底车场等); 

(2)矿块开采设计及采空区处理设计; 
(3)矿柱回采设计; 
(4)局部性修改和补充设计; 
(5)一般的采矿技措、安措等工程设计。 

三  设计基础资料 

第四条  提供给采矿设计的基础资料,均应按规定经过有关

部门审查签字,方可作为设计依据。 

第五条  一类型设计所需地质资料 

(一)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书及附图、附件。 
(二)地质部门提供的详查评价报告书或储量计算说明书及

其附图、附件。 

(三)矿山地测部门提供的有关文字资料及图件,包括: 
(1)矿床地质说明书,储量计算说明书,分矿体列出矿体规

模、产状、矿石类型、矿石与围岩的物理机械性质、主要断裂构
造,探采对比说明书,远景储量预计说明,开采现状说明或闭坑
报告书等; 

(2)矿体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1:200-1:1000); 
(3)储量计算剖面图(1:200-1:1000); 
(4)重点勘探线剖面图(1:2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