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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乡 镇 企 业

中 国 乡 镇 企 业

一、国内典型案例——

—宝钢并购G邯钢的过程进行分析

1.并购目的:

宝钢的并购行为由国家建立大型钢铁集团的

钢铁行业政策及自身的战略部署需要驱动,并由2005年底钢

铁行业回暖作背景。邯钢所处的河北南部丰富的铁矿石资源

和背靠山西丰富的煤炭资源,并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等,极具

并购价值。宝钢的目的是并购邯钢,而G邯钢是邯钢系唯一上

市的公司,

故宝钢在2005年三季度开始部署对G邯钢的收购。

2.并购过程:

2006年3月,

G邯钢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宝钢借

机入股邯钢。其途径主要有三方面:

(1)购入邯钢可转债。自2005年三季度起宝钢集团财务公

司开始购入G邯钢可转债,至2005年四季度,其可转债持有量

达到49.066万张,可转换为邯钢流通股约1460.3万股。

(2)直接投资流通股。宝钢集团先后在二级市场上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吸入G邯钢流通股,买入价为2.8-4.2元不等。截至

2006年5月31日,

宝钢集团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已合计持有公司

13819.7万股流通股,

已达G邯钢总股本的5.0002%。

(3)购入认购权证。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截至2006

年5月30日,邯钢权证可流通数量为108670.5299万份,宝钢系总

共持有相当于14657万股G邯钢股票的筹码。

(4)宝钢举牌。根据G邯钢公布的股东持股报告书:截止到

2006年5月31日,

宝钢集团、宝钢工程、宝钢检测通过证券交易

所 的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持 有 G邯钢流通股分别为 46261548股 、

67946016股、

23989082股。宝钢系直接和间接持有G邯钢流通

股共计138196646股,持股比例为5.0002%,按照并购法的相关

规定,

2006年06月02日宝钢集团举牌。

(5)邯钢增持股份进行反收购。由于2006年股改G邯钢可

转债大量转股,致使邯钢持有的G邯钢股权稀释,实施完每10

股流通股送1股和7.29份权证的股改方案后,邯钢集团的控股

比例由52.76%下降到48.17%;等到送出的权证全部行权后,

邯钢集团对G邯钢的持股比例将降至25.56%,低于了30%的安

全界限。邯钢为了保住其对G邯钢的控股地位,采取二级市场

增持方式增加自身持股比例。截至2006年8月16日,邯钢集团

共计增持G邯钢股票花费将近16亿元,持有G邯钢62.04%的股

份。但由于邯钢集团在股改时向原流通股股东派发了9亿张认

股权证,这些权证全部行权后,邯钢集团的持股比例将降至

31.53%。威胁依然存在。2006年8月,

邯钢发布对邯钢定向增发

方案。该方案涉及严重的关联方交易,还有待股东大会决议。

(6)宝钢休战。面对邯钢激烈的反收购行动,宝钢可以有

两个层次应对策略:一是在股东会上否决邯钢集团方面的定

向增发议案,但缺乏道义合理性;二是同意增发价格,但最大

限度压缩邯钢集团的增发后持股比例。只要定向增发后邯钢

集团持股比例不高于45%,宝钢集团就可以通过全面要约将邯

钢集团所有涉钢资产一网打尽。但8月24日,宝钢却选择了减

持G邯钢认股权证。其中的缘由就是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的博

弈。

(7)G邯钢收购集团资产,

整体上市回避与宝钢股权战。2006

年9月8日,G邯钢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收购集团部分资产的决

议。宝钢没有投反对票,原因有三:该收购不涉及股权;宝钢支持

公司通过收购集团资产做强做大;宝钢邯钢开始考虑合作事

宜。通过这次收购,邯钢集团本部主要钢铁资产已经整体上

市,并且大幅降低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额,有利于

推动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的提高。

(8)宝钢另辟蹊径。2007年5月10日下午,宝钢集团与邯钢

集团在河北石家庄签署合作协议书。双方拟定以共同出资的

方式合资成立邯钢邯宝公司,

携手共同建设邯钢新区。双方共

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并未涉及股权交易,宝钢与邯钢分别持股

50%。这个庞大的计划需要近200亿的资金,邯钢需要资金支

持,而宝钢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在邯钢新区控制一定股权。两

方联手,改并购为合作。

二、国内案例特点

1.中国式的并购。由于中国特殊的经济体制,

钢铁企业的

大股东多为中央国资委或地方国资委,故其并购重组也是从

政府间的商谈开始,

并不是市场化的运行。

2.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博弈。由于钢铁行业结构改造中涉及

到中央与地方企业的并购重组,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利益问

题,使得在很多案例的并购过程中出现许多波折,甚至就直接

取消了。其中典型的如宝钢对G邯钢的并购不成功;又如宝钢

欲并购山东莱钢而莱钢却迅速与同省的济钢合并;还有武钢

本来想并购重庆钢铁,而对方却在重庆国资委指导下开始在

重庆各地建设新厂,

自行发展大型集团。

3.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利益博弈。随着国家钢铁发展政

策的出台,国内大多数民营钢企面临着两难的抉择:被资金雄

厚的国资钢企并购,

或者慢慢在上涨的成本中死亡。大多数民

营钢企规模较小,对成本上涨的消化能力不足,利润空间逐年

中国钢铁业并购案例分析与发展建议

金 烨 金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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