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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城市总体规划

   1、解释:"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

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

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

段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总体规

划的期限一般为 20 年,分近、中远三期。

    2、区别: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是城市建设实施的依据。两者既不能

相互替代,也不能混为一体。

    3、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对市和县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城镇体系、交通系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开

发进行合理布置和综合安排。

    

 

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

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区位置。

    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

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

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确定城市河流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根据城市防灾要求,做出

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

提出保护措施。

    各级历史文化名地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确定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控制旧城人口要求和措施。

    对规划区的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蔬菜、牧场、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