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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

第 1

  

章 总则

  第 条  为了增强公司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
规政策,结合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 条  本办法所称的造价是指建设工程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用、

勘测设计工作费用、建筑安装工作费用、设备器具购置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以及其他工
程建设费用等。

第 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

第 2

  

章 职责与分工

第 4

  

条 公司工程部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主责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工

程变更、计量支付、竣工结算等环节的造价控制。
    第 5

  

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复核项目计量支付申请。

第 3

  

章 项目决策成本控制

第 条  在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部应当加强可行性研究环节的造价控制,做好项目

投资估算,使 经批准的投资估算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 ,以控制以后的设计概
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竣工结算。

第 条  工程部负责应当在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及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人

员进行集体评审,确保为公司项目决策者提供科学、合理、合规的决策依据。

第 3

   

章 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第 条  需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若未达到招标条件,则参照《合同管理制度》中合同对象选择程序的要求,与设计单位签
订设计合同。

  

第 10 条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

(预)算》,并由公司工程部设计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对比上

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的

《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

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第 11 条  工程部设计人员、造价管理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对

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