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办法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增强公司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
规政策,结合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的造价是指建设工程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用、
勘测设计工作费用、建筑安装工作费用、设备器具购置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以及其他工
程建设费用等。
第 3 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
第 2
章 职责与分工
第 4
条 公司工程部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主责部门,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工
程变更、计量支付、竣工结算等环节的造价控制。
第 5
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复核项目计量支付申请。
第 3
章 项目决策成本控制
第 6 条 在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部应当加强可行性研究环节的造价控制,做好项目
“
”
投资估算,使 经批准的投资估算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 ,以控制以后的设计概
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竣工结算。
第 7 条 工程部负责应当在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及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人
员进行集体评审,确保为公司项目决策者提供科学、合理、合规的决策依据。
第 3
章 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第 9 条 需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若未达到招标条件,则参照《合同管理制度》中合同对象选择程序的要求,与设计单位签
订设计合同。
第 10 条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
(预)算》,并由公司工程部设计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对比上
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的
《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
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第 11 条 工程部设计人员、造价管理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对
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