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交底
交底内容如下:
1、 监理的依据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项目监理部将来发给施工方的监理指令,均会有依据 ,
如果施工方对监理指令中的依据或内容没有异议,施工方必须执行,若有异议,
请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的理由,也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把监理指令直
接提交给甲方。具体依据如下:
1、 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规定、办法等文件(如北京建委文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⑵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3、 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洽商及图纸选定的图集。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供货合同。
二、监理控制目标
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安全文明施工,是我们的控制目标。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
1、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承包单位现场持证
上岗人员的持证情况。
3、审查并确认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图纸和有关规范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5、监督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及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
度。
6、验收进场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保资料,把好进场关。
7、核定和会签工程变更。
8、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处理
解决需解决的问题。
9、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10、对各分项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验收,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11、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情况。
四、监理主要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