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原辅材料、工模具、设备及备件
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原辅材料、工模具、设备及备件采购计划管理,
降低采购费用和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和浪费,提高效率,特制定
本办法。
2.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原辅材料、工模具、设备及备件采购计划管
理的职责划分、计划编制、审核、执行等流程。适用于公司采购
计划的管理和执行。
3.
引用文件
渝钢研公司字[2012]
号 重庆钢铁研究所有限公司物资采
购管理办法
4.
术语和定义
4.1 工模具
工模具是
日常生产中所需要的模具、夹具和工具。如电极模、结晶器及底
板、各规格的锻钢模具、冷拉模具、轧管用模具、各种工具、量
具。
4.2 设备及备件
设备及备件是
生产、检验用成套设备、组成设备的零件、配件及总成。其中,
在修理设备时用来更换磨损和老化零件(易损件)的零件称为配
件;为了缩短设备修理停歇时间,在备件库内经常保存一定数量
的配件,称为备件。
5.
职责
5.1 综合部归口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5.2 制造部炼钢计划管理员,负责提出炼钢用主要原材料的需求计
划。
5.3 各车间、部门设专职(兼职)材料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用原辅
材料、工模具的管理、清理、盘存;编制本单位需求计划,必要
时提出临时追加计划;负责统计分析本单位各类物资的消耗定额。
5.4 生产车间和设备检修中心负责提出设备及备件需求计划。
5.5 制造部库房管理员,负责每月清理、盘存公司炼钢用原材料
(主要指金属及合金)的数量,形成月度报表。
5.6 各车间、部门领导负责审查本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