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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保险与风险管理专

业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凸现保险投资专长,能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
业协会、全国各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银行保险
部门、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从事保险与风险管理工作或在大专院校、
科研单位、新闻媒体等部门从事保险教学与研究、报道工作,

具有 信、敏、廉、毅 素质

的创业型人才。

2、培养规格
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基本掌握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
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和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
结协作的精神;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础知识,
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经过必要的
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强
健的体魄。

系统掌握保险专业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以现代保险理论为核心,

以当代财经类及其它相关知识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具备较强分析问题、研
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
表达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初步具备风险与保险管理能
力、保险资金投资能力。

3、培养特色
金融学院金融学科是江西省重点学科,金融学专业是江西省品牌专业,其中证

券投资方向具有较强的师资,依托金融学科和金融专业优势,我院保险专业培养特

色定位在 保险投资 特色上。注重保险投资理论知识教育,把我校保险专业学生培养
成为具有投资优势的保险专业人才。

紧扣保险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的

应用型人才。注重学生模拟创办保险经营机构学术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
能力。

4、主要课程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公共关系学、管理学、保险

学、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寿险精算、非
寿险精算、保险会计、海上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英语、利息理论、保险
中介管理、金融工程学、投资银行学、金融投资技术分析、国际结算、公司金融、投资项
目评估、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证券。

5、学制
我校普通本科教育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习年限,3-6 年修满学分可

以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发给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学位条
例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保险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