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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垃圾费可捆绑水费 多用水将多交垃圾处理费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

指导意见》,对于居民垃圾收费,意见提出的三种收费方式包括 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
计费。很多市民认为,垃圾费与水费捆绑肯定会导致垃圾费的大幅增加。  广东省物价
局表示,广东现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政策于 2002 年 12 月出台实施。随着城镇化进程
的不断加快,垃圾围城困扰城乡居民的生活。

  物价局表示,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率和收缴率比较低,收费金额还不足以

弥补生活垃圾处理所需费用,处理各环节价格管理不够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资
金短缺。因此,出台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十分迫切。

  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垃圾处理费通过水费一并收取,提高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

则成为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最简洁方式。

  据了解,目前,广东垃圾费随水费收取在惠州、深圳、中山等地已经推广,东莞

也在 2010 年 7 月实施按用水量折算垃圾处理费,并随水费征收。

  以东莞为例,居民用户为每立方米水收 0.55 元垃圾处理费,小区内用户每立方

米水收 0.17 元的垃圾处理费。2010 年 7 月前,东莞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户、经营面积或实际

垃圾量征收,采取 上门收缴 征收方式,这种方式征收难度大,征收率仅为 37%。

  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随水费征收后,征收率大幅提高,达 80%以上。东莞生活垃

圾处理费年收入大幅增长,年收入由改革前的 2.1 亿元提高到目前的 5.37 亿元。

  但广东法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旭阳则认为,垃圾费捆绑水费,唯一的作用

就是方便收费。因为用多少水和扔多少垃圾根本就没有必然联系,将这两种收费捆绑,是
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不值得提倡。

  但现在,广东省相关职能部门却要将用水与扔垃圾关联,很多市民表示,这无

论如何想不通。而一些用水量大的单位也表示,垃圾费与水费捆绑,方便的是收费,但牺
牲掉的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