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
经 济 法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考情分析
单选题
多选题
综合题
合计
题
分
题
分
题
分
题
分
2009
2
2
1
2
3
4
2010
1
1
1
2
2
3
2011
1
1
1
2
2
3
◆本章重点
1.诉讼时效
2.法律责任
◆教材变动
1.删除 2011 教材 P31 第五节 经济犯罪
2.新增 2011 教材 P39(2012 教材 P35)第六节中的内容“刑罚和刑罚的种类”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和体系
一、法的概念
1.定义: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
制定或者
认可
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实现的规范
体系。(要求:通过概念掌握特征和渊源)
2.特征:
(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体现国家意志
(最主要特征)
(
2)法通过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形式调整社会关系。
(特殊性)
(
3)法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制定法(成文
法)
由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颁布的,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出
来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判例法
法院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对于法院以后审理类似案
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习惯法
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范效力的
习惯和惯例。
学说和法理
学说指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见解或观点,法理指法的基本精神。
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
【结论】
1.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是法的
最主要
的表现形式。
2.在当代中国,
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
3.现阶段,
习惯法
日益成为制定法的补充形式。
【例题
·多选题】关于法的渊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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