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结算?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
,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
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的全过程。
在证券实行无纸化交易方式以后
,结算在事实上只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将各券商买卖证
券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销
,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收、应付股款的差额,就可以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采用的证券结算体系有所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1998 年 4 月 1 日实行全面指定交易以后,投资者只能委托指定交易的
证券营业部卖出或买进自己的全部证券。也就是说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对单个证券帐户的指
定
,每个帐户只能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买卖和办理投资者的结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制度的特点是:实行托管证券商制度
,投资者所持的证券必须托管到
某一证券商名下
,且只能委托该证券商卖出。也就是说,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对单笔证券买卖的
指定
,在哪里买就在哪里卖,并在哪里办理投资者的结算手续。
2、什么是交割?
交割是结算过程中
,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资金结算。沪深两市除 B 股外的上市交易证
券(
A 股、基金、债券),都实行 T+1 交割制度。T+1 制度是指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日卖
出
,资金收付与证券交割只能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进行,不能在当日从帐户中提取现金。
投资者应注意的是
,T+1 制度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不能卖出,而当日卖出的股票是可以
买入的。
投资者进行证券委托买卖以后
,应及时办理交割手续,如发现有疑问,可在一定期限内
(一般为
3 天),向证券营业部提出质疑。对于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果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完
全可以要求证券营业部进行赔偿。
3. 什么是证券结算交收期?
证券由于其品种不同,结算交收期是不一样的。A 股、基金、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可转
换债券的交收期是
T+1 日,B 股为 T+3,国债现货交易当日买入后可当日卖出。“T”指交
易日,
T+1 交收系统指所完成交易的证券在交易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实际完成股份和资金的
兑付。
?
自1995年1月1日起,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我国股市实行"T
+
1"交易制度,即当日买进的股票,必须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
然实行
"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
4.交割清算步骤
请问委托成交后
,交割清算步骤是怎样的?是否由交易所直接向股民交割?
我国目前禁止信用交易,投资者在买进证券时必须在资金账户上存有足够多的保证金;在
卖出证券时
,证券账户上必须有相应的证券。国内证券市场自 1992 年开始实行"无纸化制度",
实物股票不再流通
,投资者所持证券体现为其证券账户中的电子数据记录。因此交割只是投
资者证券账户中证券数据和资金账户中资金数据的账面记载加减。
这里列出证券营业部自办出纳的资金结算流程,供参考:
(1)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柜开设"证券结算资金账户",并填写存款凭条存入现金;
若属机构投资者
,可用支票、汇票或本票存入。
(2)资金柜受理后,将开户资料及存款一并输入资金管理系统的电脑终端或工作站中 ,然后将
资金账户存折交客户收存。
(3)资金柜在营业终了时,将现金实物和账户核对无误后,一并送交财务部(清算部)。
(4)财务部(或清算部)将现金一并送解就近的开户银行或直接送解结算银行;也可由资金柜
直接送银行后
,将解款回单送交财务部收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