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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革新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推进,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劳务工已然成为建筑市场的主力
军,她们肩负着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然而,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生产安全往往得不到有
效保障,归根结底源于历史积留的劳务用工体制问题。

  一、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的现状

  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
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但是,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
形式由于近年来受建设方、房地产开发商垫资、竞标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
影响,束缚了专业施工企业的发展,使得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未能起到预期效果。除

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或建设方、开发商在 合同 中明确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专业
分包企业来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直接组织劳务队和自
有的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而劳务队(或称劳务班组、XX 班组)是建筑总承包企业与
劳务公司签定劳务购买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的专项劳务班组,成员为社会闲散的农民
工。劳务公司收取 2%的劳务派遣管理费,负责开据劳务发票,但实际是不与农民工签定
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负责农民工的岗前培训,致使劳务公司缺失农民工劳务
服务的过程管理,建筑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难,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无人管、工资无处
领、事故多发,生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出现事故后理赔各方相互推诿,理赔难、理赔
少等现象。为此,对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应深入研究,理顺关系,创新发展。

  二、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革新的必要性

  农民工普遍存在的安全意识差、专业技术水平底、综合素质受教育水平和地域等影响
大,加上流动性大、管理相对松散、落后等特点,致使生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威胁着自
身安全,也给总承包企业和行政部门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压力。因此,劳务用工体制革新事
在必行:

  (一)、农民工要求保障合法权益。首先,包头(或班组长)亏损跑路,农民工工资无处领
取,权益受损;其次,农民工与劳务公司只是挂靠关系,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
其它社会福利无法享受;最后,建筑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致使安全措施、
设置不到位,农民工生产安全无保障。以上几方面确实解决了,农民工才能安心工作,安
全生产。

  (二)、建筑企业要保资质、争利益。我国现行政策、制度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与建筑企业
资质相挂钩,并影响招投标的资格认定。建筑企业为了保住已有资质,争取更大利益,对
项目分包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从源头把关,加强劳务用工全过程的监控管
理,才能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