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四、土地违法案件处理的程序

  土地违法案件处理的程序,是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行政处罚的步骤和手续,是保
证行政处罚合法、高效的重要手段。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
其程序为受理、立案、调查、处理、送达、执行、查封、结案。

  (一)受理土地管理部门对上级交办、其它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予
受理。

  举报案件可用书面或者口头举报的方式。

  (二)立案立案是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并且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时,决定作为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处理的程序性活动。

  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行为人;

  (2)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3)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4)属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

  土地管理部门对在巡回检查中发现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符
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土地管理部门主
管领导批准后立案。对立案处理的重大案件,应抄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三)调查

  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是指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而进行的活动。调查应遵循及时、
合法、全面、客观的原则。

  经批准立案后,应当及时指派案件承办人,承办人一般不少于 2 人。承办人进行案件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