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
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根据《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中国石油集团
测井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物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公司和所属单位提供物
资的生产制造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
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提供一级采购物资的供应商为一级采购
物资供应商,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的供应商为二级采购物资供
应商。
第四条 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 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自愿,竞争择优;
(二)少量优秀,互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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