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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监督

    钻井监督是在甲方代表监督下的甲方驻井全权代表,全面负责现场生产管理 ,
按合同条文规定组织协调承包单位的工作,对钻井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
等负责。要求:具有从事钻井工程作业或负责指挥钻井作业 15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现场经验丰富(英语要求四级及口语可以交流)。
工作范围和岗位职责如下:

1. 根据甲方作业部所发布的钻井设计及勘探开发部下发的地质设计,检查并落

实新井位及井场是否准确及适合钻井作业。

2. 对进井道路进行勘察,并向钻井总监提出建议,协同筑路监督保证钻机搬迁

至新井场。

3. 负责钻机安全、高效地搬至新井场。
4. 在各次开钻前,做好所需钻井材料的消耗计划,并向营地库房提交所需材料

名细单。

5. 根据合同要求,负责一开钻进前对作业队的设备、人员及安全检查,确保钻井

作业连续、高效、安全地进行。

6. 对库房及其他承包商所提供的服务及材料,须亲自检查验收其数量、质量及型

 

号是否与所需的一致,满足作业需要方可签字。

7. 按合同要求加强对钻井队及相关的承包商进行管理,对不符合同要求之处,

及时要求其整改,不得影响正常作业。

8. 认真添写各种报表,对甲方需付费的作业项目,记清当天所发生的材料及费

用,按标准记录在案。

9. 以工程设计为依据,根据地层和井下情况,充分利用综合录井的有关数据、图

表,掌握井下动态,合理选择钻头、喷嘴,优选钻井参数,制定防范措施,在
保证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原则下,降低钻井成本。

10. 作业其间如遇到重大复杂情况或事故时,要及时向钻井总监和甲方作业部汇

报(随后书面汇报),并提出处理措施意见,按钻井工程指令实施。

11.

 定期召开由乙方及第三方参加的技术座谈会,着重解决作业中存在的技术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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