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理方案
① 监理组织方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投资:
1.4 质量目标:
1.5 监理工期:
2.监理方案编制依据
2.1《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0]17 号);
2.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发
[2003]21 号;
2.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 号);
2.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2.5《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2.6《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国
土资发[2007]14 号);
2.7《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冀国土资发[2007]15
号);
2.8《河北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冀国土资
发〔2009〕8 号);
2.9 已批准的项目设计、预算书和变更批复资料;
2.10 国家、地方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
2.11 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
2.12 本工程项目的正式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2.13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2.14 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
2.15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监理周期及服务范围
3.1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