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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资产评估

“…

准则-机器设备》第九条:

机器设备作为企业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

” 

其价值取决于它对企业价值的贡献程度 第二十二条: 了解对具有独立运营能力或者独

立获利能力的机器设备组合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也
就是说,机器设备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某企业单台机器设备,为企业创造了大量的
收益,在预期未来也有良好的收益,按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值,与

调查

该设备的

市场价值相比,按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远高于按成本法得出的评估值,这样的结果易导
致争议,按收益法评估的结果合理呢?还是成本法评估的结果合理?实践中应如何操作?

“…

  二、《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

应当对机器设备的权

属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在设备评估实务中。企业自行建造的设备,无发票、购置合
同等权属证明,企业外购设备提供的购置合同、发票真假难辨可信度差,对设备的权属证
明的真实性难以判断,建议评估准则中应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仅对评估对象的价
值发表专业意见,而对产权有无瑕疵、法律纠纷等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三、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利用其他评估机构出

具的不动产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其不动产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判断,合理加以利

用 ,在实际工作中,如引用其他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是否要先在报告中分析其评估结果
是否合理,如有分歧,如何解决?同时如出现责任问题,资产评估师是否要承担责任。

  四、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二十八条: 运用收益法评估不动产时,有租约限制

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应当采用正常客观的租

金 ,比方说一个大型商场如果分几百个柜台出租,其租期、租金及租金增长率各不相同,
如按本条规定操作,工作量非常大,是否可合并为按市场价来推算。并且如果是关联方之
间租赁,其租金一般为非市场价,租约所确定的租金与市场价的差异,对评估值的影响
非常大,按准则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进行评估是否合适,是否可采用市场价来推算不
动产市场价值。

  五、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十一条: 当不动产存在多种利用方式时,应当在合

法的前提下,以最优利用方式进行评估 ,在实务中最优用途与实际用途冲突如何处理?

 

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冲突如何处理? 最典型的例子:住宅楼的底层车库,一面临街,产
权证用途为住宅,现在作为商铺使用,采用按实际用途进行评估,是否合理,与法定用
途冲突如何解决?

  六、

《资产评估准则-

机器设备》第十六条的规定 因客观原因等因素限制,无法实施现

场调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判断,并予以恰当披露。 我们在实践
中遇到有些企业已将一些旧设备变卖,资产处置损失已帐务处理,

税务

机关要求企业提

供旧设备的评估报告,我们无法实施现场调查,是否可以依据本条的规定将无法实施现
场调查这一情况进行披露,报告是否可出。

  七、抵押贷款为目的机器设备评估应否计算设备基础及安装费?在假设继续使用的情
况下,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应包括这部分成本。因抵押贷款为目的机器设备评估,若债务人
不能如期偿还债务,

银行

行使权利,抵押的机器设备的转让价值存在两种可能:企业整

体转让,不需搬迁设备的,设备基础及安装费存在价值。否则转让的只是设备的价值,这
时设备基础及安装费没有价值,反而还需要拆卸费用。问题是我们该如何操作,是否设定
假设前提就可以了。

  八、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第二十二条 了解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