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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0 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市场、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制约,使不少新生的网络服
务软件开发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被迫走向重组兼并之路,出现了兼并重组热潮。但是在
兼并中有的企业资产被高估,有的企业资产被低估,因而如何对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
资产进行评估问题就凸现出来了,特别是对这些企业的无形

资产评估

问题存在较多的分

歧。本文就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的范围和评估进行讨论。

  一、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范围

  财政部颁布并已于 2001 年起实施的计业

会计

——

准则

无形资产人对无形资产确认范

围作出明确规定。准则中第三条将无形资产划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这些无
形资产如果是企业购买取得的,可依据成本入帐,如果是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
除必要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可入帐外,开发费用只能列为当期损益。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
指商誉,它只有在企业购并时,买方支付价款超过卖方帐面净资产的差额部分才可入帐;
自创商誉则不能计入资产。

  对于具有新经济特征的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而言,准则所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则
显得过于狭窄。

  传统型企业的资产大多是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所占比例很小。按现行《公司法》规定,
除土地使用权外最多只能占注册资本的 20%。但在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则是以无形资
产为主,所占比例就应扩大,其范围除现行规定的无形资产外,还应包括组织资产、顾客
资产、员工及供应商资产等。具体包括:

  (l)组织资产:有企业声誉、领导能力、经营策略、企业文化、创新能力、系统软件、组
织结构、知识管理、培训

教材

、公司品牌等;

  (2)顾客资产:有顾客群及资料库、营销渠道及网络、关系企业等;

  (3)员工及供应商资产:有员工素质及能力、供应商群及资料库、合作伙伴等。

  这些无形资产多为企业自行开发或经由企业的营运逐年累积而成。虽然按现行会计制
度不能计量,但其价值越来越重要,已成为新经济企业主要交易的对象之一,企业可以
通过买卖、协议授权、技术转让与合作等方式取得经营所需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在新经济企
业购并浪潮中,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贡献成为评估企业整体价值时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
因此,如何合理评估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的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资产重组购并行为
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分析目前国际通常惯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模式可分为:成本法、
市场法和损益法三大类。

  1.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内容是对无形资产评估以应用该项资产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作为评估成本,类似重置成本,即以企业向外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所需成本作为计
价基础。由于成本法并末考虑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与存续年限,同时也忽视了企业组织资
产、顾客资产、员工及供应商资产以及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失败所支出的成本,而失败
所积累的资料或

经验

是有价值的。因此,在网络服务软件开发企业重组并购时,对无形资

产评估采用该方法则明显存在不足,不宜采用。

  2.市场法。市场法为最直接易懂的方法,其基本要点是采用市场上与将要评估的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