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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200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

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

(简称 意见书 ),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

注册资产评估

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 2005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

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
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
有现实意义。

  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

  现状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
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 2003 年企业价值
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

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

比例达 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
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 200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
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
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

  3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比较分析

  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
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

  3.1 各方法的原理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
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
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
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
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
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
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
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
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
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
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3.2 各方法的前提条件

  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
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