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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热工自动化部分

6.1 设计范围、接口及标准

6.1.1 设计范围

热工自动化设计范围包括本期 1×300MW 机组的主、辅系

统和设备,以及附属生产车间和公用系统的检测和控制。

· 锅炉本体及汽、水、油、制粉、烟、风等系统。

· 汽机本体及蒸汽、抽汽、给水、凝结水、疏水、抽真空、汽封、

冷却水、油、空冷等系统。

· 发电机本体及氢、油、水等系统。

· 辅助生产车间和公用部分:辅机循环水系统、锅炉补给水

处理、凝结水精处理、汽水取样及加药、综合水泵房、工业废水处

理、制氢站、锅炉除灰渣系统、供气中心、燃油泵房、暖通空调、启

动锅炉房、取水泵房、升压泵房等。

·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 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

·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

·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

6.1.2 设计接口

设计范围内系统均属我方设计及供货范围。

6.1.3 主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 NDGJ 16-8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