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电站
运行管理制度
1
变
电
站
运
行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制
制 定 变 电 站 运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 明 确 变 电 站 运 行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
2
值
班
管
理
2.1
“
”
制 定
变 电 站 值 班 工 作 标 准
, 按 要 求 做 好 值 班 工 作 。
2.2 电站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2.3 电站运行人员应根据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安排轮值,由站长(值班班
长
)
编
排
,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随
意
调
班
。
2.4 电 站 当 班 运 行 人 员 应 穿 统 一 服 装 , 衣 着 整 齐 , 并 配 戴 值 班 标 志 。
3
交
接
班
管
理
3.1
“
”
制定 变电站交接班工作标准 。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交接班工作标准进
行 交 接 , 未 办 完 交 接 手 续 前 ,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3.2 电站运行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
未 到 , 交 班 人 员 应 坚 守 工 作 岗 位 , 并 立 即 报 告 领 导 , 做 好 安 排 。
3.3 交接班时如遇倒闸操作,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完成:要处理事故或
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
人 员 处 理 , 接 班 人 员 在 交 班 班 长 指 挥 下 协 助 工 作 。
3.4 交 班 前 , 值 班 长 应 组 织 全 体 人 员 进 行 本 值 工 作 小 结 。
3.5 交接班内容经双方确认清楚无误后,交、接班值班长签名并记录交班完毕
时间。接班人员在接班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人员重新处理,直至达到要求
方
可
履
行
交
接
班
签
名
手
续
。
3.6 接班后,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前会,向全值人员交代本值运行注意事项,
安
排
本
值
工
作
。
4
设
备
巡
回
检
查
管
理
4.1
“
”
制定 电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 。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巡
视设备,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状态,并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及时汇报,做好
记
录
。
4.2 有权单人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进行设备巡视时,应遵
守
电
网
标
准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
4.3 电 站 设 备 巡 视 分 为 日 常 巡 视 和 特 殊 巡 视 两 种 。
4.4 电站设备的日常巡视周期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状态评价的结果,经综合分
析
确
定
。
4.5 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的对象、时间和次数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
设备的运行工况、气候情况以及设备状态评价综合结果确定,可随时调整。如
遇
有
下
列
情
况
,
应
进
行
特
殊
巡
视
。
1) 设备经过检修、技术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加入
系
统
运
行
;
2) 设
备
缺
陷
近
期
有
发
展
时
;
3) 恶 劣 气 候 、 事 故 跳 闸 和 设 备 运 行 中 有 可 疑 现 象 时 ;
5
倒
闸
操
作
管
理
5.1 电站运行人员应每月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统计、分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