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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油一般工序及相关要求

通井、实探人工井底

新井试油首先必须通井,通井规外径应小于套管内径 6—8 

mm,大端长度不小于 0.3 m,且不得为锥形,通至人工井底后实探人

工井底 2—3 次,管柱负荷下降(加压)2—3 t,所探深度误差小于

0.5m 为合格。

取资料要求通井规外径、长度、大端长度,通井深度及遇阻情况,

探井底时间、次数、自由悬重指针读数,探井底时悬重指针读数,

加压吨数,方入、列式计算人工井底,油补距+方入+油管根数(长

度)+通井规长度。

洗井、试压

上提油管至人工井底以上 2—3m,然后应尽量采用净化水洗井,

如条件受到限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用经过滤或沉淀过的净化河

沟水。洗井必须大排量连续循环两周以上,用水量不得少于井筒容

积的两倍,排量大于 500L/min,将井内的泥浆,污物及沉砂冲洗

干净,达到进出口水色一致。

洗井如遇较大漏失要立即停止洗井,另行研究其措施,一般不

可继续循环洗井。对低压、漏失量小的井,洗井液中应加入一定比

例的活性剂和粘土防膨剂,防止污染油层。洗井取资料要求:洗井

时间,泵压(每 30 分钟记录一次)、洗井液名称(净化水、活性水、

油层水、河沟水等),洗井方式、进口液量、出口液量、漏失量、洗井

深度。